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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跨层级或跨区域投资大量参与PPP项目
作者:admin    来源:安邦信息    时间:2017/11/14

        自2014年新一轮PPP实践以来,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资本”取代了西方传统意义上的“私营资本(Private)”,成为PPP市场供给端的主体。在社会资本中,央企、地方国企代表公有制经济体和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体展开竞争。
        日前,专注于PPP行业大数据研究的市场机构明树数据显示,2014年是我国新一轮PPP实践的起始年,中央企业率先进入这一市场,地方国有企业紧随其后,民营企业开始逐渐参与;2015年,民营资本在PPP领域的市场份额达到最高,当年民营企业中标PPP项目个数占已落地项目总数的55.7%,民营企业中标总投资规模占已落地项目总投资规模的35.5%;而2016年至今,民营企业在PPP领域的扩张趋势呈反转态势。截至今年7月,民营企业中标PPP项目个数占比已下滑到47.6%,民营企业中标总投资规模占比也下滑到24.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认为,今年上半年财政部PPP项目民营资本的参与率仅为47%,远低于民营资本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的比重。专家认为,当前PPP项目的合作模式和采购模式的限制、金融支持政策难以落实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是导致民营企业参与度逐渐下降的主要原因。当前PPP项目的合作模式和采购方式强调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的整合和投资能力考察先行,使得整体资信能力偏弱的民营企业在竞争的时候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而资本实力较强、业务领域大而全的国有企业具备了参与PPP项目的天然优势。目前对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并没有改善民营企业整体的融资条件,民营企业尤其是非上市民营企业在没有外部增信的条件下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大量金融资源实际上被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所获得,在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上的劣势制约了民营企业持续参与PPP项目的能力。市场竞争加剧影响民营企业的市场份额,这主要表现为地方国有企业通过跨层级或跨区域投资大量参与PPP项目,其中作为竞争性行业的地方建筑类国企充当了向社会资本转型的急先锋。
        从改善民营企业参与PPP融资环境入手,专家建议应加强对PPP领域整体信贷总量的支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权益保护,着力培育真正的长期股权投资机构,建立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等外部增信机制,推动项目融资模式的运用,并加快PPP二级市场的培育。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杨永恒认为,国企参与太多,必然会产生挤出效应,导致民营企业进不来;另外,若国企依然主导PPP项目,那项目整体的经济、社会效率就达不到原来期待的改革效果。